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第四届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
根据民政部、财政部《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》(民发〔2014〕166号)和国家发改委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国资委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意见》(发改经体【2017】1999号)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本会会费收取标准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结合我会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。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会长单位:5000元/年
副会长单位:3000元/年
理事单位:2000元/年
会员单位:1000元/年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。会员会费每年一次性缴交,缴纳时间为全年,每年7月1日后入会的,按当年会费的一半足额缴纳。
会员缴交会费,应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到本会银行账户。
户名: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
开户行: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四支行
收款帐号:591902745710701
二、会费开支范围
1. 开展培训、经验推广、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;
2. 组织举办大型会议;
3. 必要的办公开支;
4. 编印刊物、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;
5. 其他应支出的费用;
三、会费管理
1、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
2、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,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由会长审定,涉及投资等重大项目由理事会集体决策。
3、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,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监事会、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管。
4、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,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。
5、对于无故不缴纳会费的会员,按本会章程规定视为自动退会。
本办法经2022年8月19日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